一、招商范围及条件
(一)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或工商注册42个月以内的创业企业。
(二)创业项目或企业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创业项目或企业具备创新要素、具有孵化价值。
(三)属新旧动能转换省“十强产业”或市“十大产业”的创业项目或企业优先入驻。
(四)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表彰的创业项目或企业经约谈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入驻。
(五)符合潍人社字〔2018〕21号文件规定入驻条件的其他企业,按文件规定程序入驻。
(六)入驻过政府举办的孵化器的创业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办的创业项目或企业及原入驻项目(团队)主体均不在招商范围之内。违反法律法规、失信及其他不适合入驻的企业(个人)不能入驻。
二、工作流程
(一)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入驻申请书》,手写填报(一式两份)后交创业中心,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大学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二)初审。组织创业导师通过查阅报名相关材料及现场考察对申请入驻项目或企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参加路演。
(三)路演。申请入驻项目或企业集中路演,由评审专家小组进行现场打分,确定路演成绩及名次。
(四)约谈。按照路演成绩名次与创业项目或企业创始人团队进行约谈,进一步了解创业项目或企业相关情况,如有必要可再次进行现场考察,综合初审、路演和约谈结果确定拟入驻创业项目或企业名单及顺序。
(五)公示。拟入驻创业项目或企业名单及顺序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入驻。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驻资格,创业中心出现空房后按照公示顺序,结合拟入驻创业项目或企业的实际需求确定房间,签订入驻《合同书》,完成入驻。
三、扶持政策
(一)最多可享受两年半房租全免(合同一年一签)。
(二)可免费使用会议室、培训室等共享服务设施。
(三)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大学生生活补助、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四)根据企业成长测评结果给予物业费、空调使用费补助。
(五)享受孵化器运营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专业化孵化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长期有效,定于2020年6月7日下午进行路演,此后将根据房源情况适时进行路演,请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或企业关注报名。
(二)《入驻申请书》(一式两份)及其他相关材料,于工作日上班时间交至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89号国际人才创业中心24楼2422室,报名成功以现场提交《入驻申请书》为准。
(三)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入驻资格诈骗财政资金的,将报请司法部门介入,依法处置。
咨询电话:0536-8583125
监督电话:0536-821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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