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家乡污染被控恶势力 羁押21个月后无罪撤诉

发布时间:2021-05-15 21:42 浏览数:

  原标题:[深度]女工程师举报家乡污染被控恶势力,羁押21个月后无罪撤诉

2020年8月20日,李思侠站在郭思荣曾经开采的矿山下。 摄影:曹林华

  记者 | 曹林华

  被羁押21个月后,李思侠等来无罪。

  2020年8月15日,石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强行索要污染费和道路使用费的主观目的证据不足,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决定对上述三人不起诉。

  李思侠等三人对上述结果并不满意,他们决定申诉。他们希望检察院、法院给一个彻底无罪的结果,并恢复他们因“涉恶”受损的名誉。

  2009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两个石料厂,对村庄环境形成持续性的污染,并造成村道损毁。2013年开始,村民委托村庄里第一个走出去的大学生李思侠维权。她持续发帖举报污染事件。2018年9月17日,石泉县警方以“寻衅滋事”将李思侠刑事拘留。

  随后,此案被称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2019年2月27日,石泉县法院官方微信发布《重磅:石泉县首例涉恶案件今天开庭》。文章透露,李思侠案出现“两长同台”,由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善斌出庭公诉、县法院院长单福东担任审判长。足见当地法检对此案重视。

  一起普通的举报事件,为何会被“两长同台”定性为涉恶案件,又是如何走上无罪之路?

  双喜村的石料厂

  双喜村的村路起修于2006年,次年正式通车。时任双喜村四组组长张先勤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因为没钱买炸药放炮,路基都是村民用洋镐挖出来的。村民集资硬化村路,就连户口已经不在双喜村的李思侠也捐了1000元人民币。

  1963年出生的李思侠,是双喜村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村路通车那年,李思侠是长庆油田的一名技术人员。“妈妈一直住在村里,我想退休后回村里陪妈妈,把路修好,出行都方便。”李思侠告诉界面新闻。

  李思侠印象里,双喜村是“一个特别宁静的山村”。一条小溪从家门前流过,清澈的水中,三五条小鱼悠悠地游着,整个村里,除各种叽叽喳喳的鸟叫,基本听不见其它声音。

  2010年,李思侠回到双喜村看妈妈时,才知道新修的村路已经全部损毁。她坐在家门前,看着从早跑到晚的大货车,意识到“宁静的山村再也没有了。”

  “小时候印象中的山水没有了,她就特别沮丧。”李思侠的姐姐说,“从那个时候起,她就决定,要为双喜村把被石料厂破坏的山水讨回来。”

  时任双喜村村干部彭朝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村路损毁后,晴天走过去,看不到脚,鞋子都埋在灰里。“如果走路时,不幸遇上一辆货车,那就基本上跟在泥地里摔了一跤一样。”

村民彭朝顺站在已经修好的村道上。 摄影:曹林华

  村庄变化始于2009年。西安商人郭思荣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他于2008年经石泉县国土局公开招标获得双喜村青山沟、向家沟两座矿山的采矿权,次年进行开采。但不久后,向家沟的采矿点被双喜村时任村主任邱兴银索要去开采。“我在当地投资,村里的关系需要协凋,我也不好得罪村干部,他(邱兴银)硬要,只能给他。”郭思荣说。界面新闻就此事打电话向邱兴银求证,他未获回应。

  彭朝顺说,当时村民都没有环保意识,大家都相信是政府引进来的企业,会把大家带向致富的路子,给大家带来财富。

  污染和损毁村道比财富先到。李思侠说,由于两座矿山同时开采,不管春夏秋冬,村里山上的树叶都是一种颜色——灰。石料厂开办不久,村道即因石料厂的重型运输工程车往来损毁。

  为解决这一问题,在邱兴银的牵头下,石料厂与双喜村委会于2009年签订了道路使用协议。协议规定,道路使用期暂定3年,两石料厂自2009年每年交纳2.5万元道路使用费,村委会需保证石料厂运输车辆畅通。石料厂交纳30万元保证金用于事后道路恢复,其余事项到期后再议。

  上述合同到期后,虽没有续签新合同,但石料厂遵照前述合同约定,每年给双喜村交纳道路使用费。彭朝顺说,但在村民看来,路只是给石料厂使用,却被压坏,石料厂说好只用3年,此后又未签新合同,“这是石料厂不守信用”。且石料厂导致扬尘污染、少数村民用水污染等问题,双方积怨逐年加深。仅在2009年至2013年间,村民就爆发3次村民拦路事件。

2015年,石料厂重型车辆驶过村道时扬起的灰尘。 受访者供图

  李思侠虽没有参加上述拦路事件,但她也开始忧虑。从2010年至2012年,她把村里每一年的村道损毁及环境污染变化拍下来。她想寻找一个合适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她是一个比较执着的人,认准对的事,她就一定要去做。”李思侠的姐姐说。

  举报帖

  李思侠一直在等一个机会。

  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双喜村多个村民称,因为李思侠有文化,他们觉得李思侠可能是帮村里推动解决事情的合格人选。当双方碰到一起时,李思侠成为村民们推选出来的维权代表。李思侠说,在她回村的头两年,就有村民找她,“当时修路时你也捐钱,现在路被压坏,你看怎么办,得想想办法。”

  李思侠当时建议村民去找村干部,但几年下来,路还是那条“尘土飞扬的路”。她不甘心,决定向更高层级的政府呼吁。

  2013年5月5日,李思侠在西安一小区的家中阳台,站着写下第一篇举报文章——还我们青山绿水,还我们平整的路。举报帖图文并茂,上传至李思侠实名的新浪微博里。但文章没有激起任何水花。

  李思侠打环境保护举报热线12369,希望让对方重视双喜村的污染问题。她还把上述举报文章贴到环境保护网。举报终于有一点反响。2013年5月28日,李思侠接到自称为石泉县环境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问“是不是举报石料厂的问题”。李思侠以为石料厂的问题可以解决。她打电话给村民报喜,让他们看下石料厂的变化。村民告诉她,“石厂停了,车子不跑了。”

  石泉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石料厂拍照,给李思侠回复称,溪水清澈、没有污染,但承认道路有损毁。此后,石泉县国土局、安监局等介入调查,发现李思侠举报问题属实,县环保局、国土局对石厂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没过几天,石料厂的机器重启,村道上又跑满了大货车。随后,李思侠把情况举报给安康市环保局。安康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悄悄到石料厂,发现石料厂根本没有采矿证。

  石料厂老板郭思荣认为,李思侠的举报有一定道理。“毕竟我们拉石料的车子确实把人家的村路压坏,也污染了村里的水源。”郭思荣承认,当时的石料厂确实证照不齐全。但他也说,他早把办证的钱交了,只是政府相关部门没给办下来。石泉县国土局石国土资字[2018]76号文件显示,2008年至2011年,郭思荣石料厂因无法提供齐备的办理采矿证相关资料,向石泉县国土局提出延长矿区范围预留期申请。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因陕西省国土厅关闭采矿权配号系统新立登记,导致郭思荣石料厂未及时办理该矿采矿证。在此间的2013年6月15日,“我局对青山沟石料厂非法占地采矿行为予以处罚。”

  这个在当时并没有采矿许可证的石料厂,在李思侠的多次持续举报下,依然开采。安康市环保局检查后,给李思侠一个书面回复,称“会监督石泉县环保局把非法开采的石料厂处罚”。李思侠把回复发到网络论坛上,没多久,石泉县信访局和城关镇相关领导找她,希望能私下解决石料厂的问题。李思侠说,“一定要公事公办”。

2017年10月,邱兴银的石料厂开采现场。受访者供图

  2013年11月7日,城关镇组织调解,郭思荣、邱兴银的石料厂与李思侠为代表的村民签订协议,约定此后每个石料厂每年向村民支付1万元污染补偿费,续开续补。彭朝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2013年至2015年,双喜村三组村民曾两次开会商议如何分配污染费。商议分配时,有人提出分5000元给李思侠,后来另有人提出给3000元。2014年,陈立胜从石料厂领取污染费后,为李思侠代领3000元,并称已交付李思侠。对此,李思侠告诉界面新闻记者,陈立胜的确有交付自己3000元,但此为陈立胜请她帮忙寻子的费用,并非所谓“跑路费”。

  2015年,石料厂一次性支付2014、2015年度污染费。陈立胜称他在县城当面给李思侠6000元,未有其他人在场。李思侠称,根本不存在“6000元跑路费一事”。

  彭朝顺称,跑路费是经村民会议同意才给李思侠的。“她跑来跑去,很辛苦,费了很多时间,我们就说把钱分一部分给她作补偿。如果村民不同意,她(李思侠)就算强拿硬要也拿不到。”

  多年来,因李思侠和村民持续投诉郭思荣石料厂污染环境、证照不全、占用村道等问题,石料厂时办时停,2015年,郭思荣的采矿点因阳安铁路复线工程征收其土地而停工。此后,未再支付污染费。

  选举

  郭思荣的采矿点停工,但邱兴银的采矿点仍在继续开采。2015年5月30日,邱兴银采矿点复工。李思侠称,复工很高调,邱兴银请人在村里敲锣打鼓,放了半小时鞭炮。邱兴银警告村民,“少管闲事。”

  李思侠开始给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打电话举报,并继续在各个论坛发网帖揭露此事。一位接近石泉县政府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李思侠的行为“让县里某个主要领导很没有面子,领导觉得李思侠变为职业举报人”。“村里其他村民都不管,为什么就偏偏李思侠喜欢管?”

  另一位接近城关镇政府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李思侠的持续举报,让时任城关镇党委书记刘家斌很不爽,他觉得李思侠给镇和县抹黑,并多次强调,要找机会把这李思侠这个麻烦解决。

  上述人士称,后来城关镇通过中间人左志斌找到李思侠,希望李思侠不要继续举报,并强调“县里一个重点工程需要石料,领导非常支持这个采矿点”。

  李思侠放话,石料厂一天不关,她就一天不停止举报。李思侠称,她尝试去县政府举报,但“太难了,几次到门口都被保安拦下,问找谁先打电话,但我谁的电话都没有”。

  网络论坛成为李思侠举报的主阵地。上述接近石泉县政府的人士称,政府相关部门不去解决李思侠举报的问题,反倒是把举报帖全部打印出来,逐字逐名地去跟县、镇政府一些人的文章对比,看有没有可能是政府的某些人在背后暗地支持李思侠。但后来不了了之。

  多位村民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因李思侠和村民持续举报石料厂损坏村道问题,2017年10月,城关镇政府协调邱兴银将村道修缮,并做加宽加厚处理。后来,有村民认为,自石料厂开采以来,村民走了近10年烂路,他们希望路修好后,不再给石料厂使用。为此,双喜村两次召开村民会议商讨此事。时任双喜村村主任张先军称,村民对石料厂有很大抵触情绪,要求关闭石料厂。

  张先军支持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货车通行。随后,魏启明、张先勤、魏智波、王桂兵等人电话李思侠,商议此事。当时张海成(双喜村原村长)在福建务工,李思侠打电话给张海成商量,张海成同意设墩。修墩时,邱兴银赶到现场并报警。限宽墩被砸毁。

  事后,李思侠安排张海成和魏智波分别去公安局、镇政府咨询,才知道设限宽墩需经村委会开会同意。后来,经村委会开会同意设墩。张先军称,在带领村民护路这件事上,“她(李思侠)没有私心”。

  张先军称,由于设墩一事涉及全体村民,他便以全村每人5元为标准,从石料厂支付的道路使用费中支取1000多元,用作设墩费用。

  2018年1月13日,村民再次在村道上设立两个限宽墩。事后,张先军因支持此事,被城关镇政府处分。

  当年3月,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因张先军支持村民护路,在前两轮初步候选人选举中,他的票数一直排第一。不久,张先军被人举报违纪,虽然后经城关镇纪委调查证实无违纪情况,但却因“只有小学文化”,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李思侠为此在论坛发帖,称城关镇“推倒民意强行指定村委候选人”。

  后来,李思侠在跟村民微信聊天时,她觉得魏智波是高中文化,大家可以支持魏智波竞选村主任。此聊天记录被村民转发到在双喜村微信群。多数村民响应支持魏智波竞选,但终因城关镇政府介入而作罢。

  “首起涉恶案”

  张先军受处分后不久,城关镇领导带着城郊派出所所长马琨到双喜村开了一个会。界面新闻记者获得的会议材料显示,城关镇领导在会上表示,“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们会启动技侦手段,目前正在打击村霸行为。”

  随后,城郊派出所所长马琨接着发言,他称,“双喜村石厂这个事情,我们高度重视,网上发的东西我们也看了。石厂给大家生产生活带来一些不便,这些确实存在,但是我认为反映问题有很多种方法,有些方法是违法的,包括媒体上,有少数人煽动,在大家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不从实际出发,不讲事实,发到网上去,造成的影响不仅仅是双喜村,还可以说给咱们城关镇政府、石泉县、安康市脸上都抹黑。”

  马琨强调,“老百姓不听村委的,还听某一个人的。我今天在这儿郑重的说,2018年开年,城郊派出所把双喜村列为重点治安整治区域,专门在村上开展一些专项行动。”

  上述接近城关镇政府的人士称,马琨口中提到的某个人其实就是指李思侠,“她撞到扫黑除恶的风口上。”

  李思侠忽视了这种警告。她继续举报。2018年5月20日,陕西省环保督查组到双喜村,确定石料厂对村庄环境有污染,陪同的石泉县领导当场表态,明天解决问题。

  5月22日,石泉县警方将第一个向督查组反映情况的村民魏智波带走调查。多位村民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次日,警方将积极发言的彭朝顺等多人带走。

  此次带走调查的村民陆续回村。多位当时被带走的村民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要求他们按照警方提供的口供称村民维权行为均为李思侠组织。

  但此后,此案再未推进。

  2018年8月,城关镇原党委书记刘家斌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位接近石泉县公安局的人士表示,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由袁国友为组长,城郊派出所民警刘友军为具体侦办人员。界面新闻记者致电刘家斌采访,他表示“我的问题纪委已经调查清楚,其它不便透露”。

  上述接近石泉县政府的人士表示,刘家斌已经被免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职。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在西安一小区被石泉县警方带走。当日,李思侠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警方对外通报称,李思侠一案系郭思荣举报。郭思荣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从来没有向警方举报过李思侠。

  13天后,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思侠。不久,张海成、魏智波被控制。

  李思侠被抓后,2018年11月23日,石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发布《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交给百姓稳稳的平安福》,李思侠案出现在“打击整治‘办铁案’”部分。文章称,要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把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随后,此案被称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2019年2月27日,石泉县法院官方微信发布《重磅:石泉县首例涉恶案件今天开庭》。文章透露,李思侠案出现“两长同台”,由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善斌出庭公诉、县法院院长单福东担任审判长。足见当地法检对此案重视。

  无罪之路

  2019年2月12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涉嫌“恶势力”、寻衅滋事罪,故提起公诉。

  界面新闻记者获得的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检方认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以维权为幌子,采用网络发帖、信访举报等方式,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符合两高两部规定中“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应当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上述接近石泉县政府的人士称,当时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批捕李思侠,但当时政法委的一位主要领导去了三次检察院,检察长才签字同意批捕。“领导说一定要办成铁案。”

  2019年2月27日,李思侠案经石泉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安康市当地律师王锡珍担任李思侠的辩护人。李思侠的女儿发现,该案其中一名审判员为袁国华,为李思侠案专案组组长袁国友的亲兄。

  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王锡珍表示,在翻阅案件材料后,她认定这是一起无罪案件。在法庭上,她作无罪辩护。王锡珍后来在个人微博透露,庭审第二天,刘家斌作为县政法委书记亲自带石泉县新旧两任司法局长前往安康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投诉她,公然越权干扰辩护律师依法履职。

  王锡珍称,后来司法局和律协找她谈话,她在法庭上就没明显的作无罪辩护。“改变了一些辩护策略。”

  此后,媒体介入报道此案,获得舆论广泛关注。

  6月13日,石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犯寻衅滋事罪,李思侠获刑两年六个月,张海成获刑一年二个月,魏智波获刑十一个月。但一审法院没有认定他们为恶势力。界面新闻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时间较短,其目的是针对石料厂强索各种费用,其“欺压百姓、为非作恶”的特征不明显,不属于恶势力犯罪。

  李思侠等三人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律师王飞、任星辉等介入此案,担任李思侠的二审辩护人。

  王飞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他查阅案卷和接触村民后,发现“整个证据都被歪曲了,村民和李思侠的目的很单纯,就是维护村庄的生活环境,要走一脚好路,但警方不认可村民的说法,要村民按照警方提供的东西去说。”

  多位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的村民均表示,当时警方要求他们按照警方提供的口供称村民维权行为均为李思侠组织。界面新闻记者致电侦办该案的民警刘某某求证,未获回应。

2018年,双喜村村民在张贴经村委会盖章、村干部签字的维护村道的决定和通告。 受访者供图

  此后,二审律师以“侦查人员存在涉嫌伪造证据和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实施以追究李思侠等人刑事责任为目的的侦查活动”,向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刘某某。随后,石泉县警方向二审辩护人律所所在地的司法局和律协投诉,称律师造谣李思侠案的侦办人员。

  2020年7月,李思侠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王飞律师请求法院提供被告人及证人的审讯录像。法院只答应提供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的审讯录像。

  王飞律师称,二审开庭第三天,结合上述三人的审讯录像和证言,法院意识到证据确实有问题,便决定休庭。此后,同意召开庭前会议,观看所有证人的审讯录像。“看完,大家都意外,证据严重的造假,证人说的跟警方记的很多不一样,证人根本没说的内容,警方的笔录上却有。”王飞说,安康市检察院看完审讯录像后,承认笔录确实存在问题,建议法院“存在实质性差异的,以录音录像为准”。

  不久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李思侠案发回重审。

  2020年8月14日,石泉县人民法院认为,重审期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向本院要求撤回起诉,理由成立,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8月15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不予起诉。界面新闻记者获得的不予起诉书显示,检察院认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强行索要污染费和道路使用费的主观目的证据不足,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决定对上述三人不起诉。

  李思侠等三人对上述结果并不满意,他们决定申诉。他们希望检察院、法院给一个彻底无罪的结果,并恢复他们因“涉恶”受损的名誉。

范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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