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5 20:25 浏览数:

       

  一、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和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全市人社系统一次办好改革主要从“规范办事标准、优化办理流程、推进数据共享、推动网上办事、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健全监管机制、加强考核评价”七个方面进行改革任务做出了具体部署。 

  二、如何规范办事标准 

  制定全市统一的人社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将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事项。在此基础上,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制定“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20189月底前实现“一次办好”事项全覆盖。 

  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逐项编制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 

  三、如何优化事项办理 

  改进办事流程。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对服务事项逐项梳理、流程再造,逐步推进容缺后补、并联办理、联审联办、一链办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精简申请材料。消除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按照“三个不提交”原则,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无明确规定的不提交、由本部门出具或可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获取的不提交、可自行查验的不提交,逐个事项、逐份材料研究精简的办法,2018年底前实现申请材料精简20%以上。 

  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即来即办事项比例,能够即时办结的必须即时办结。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的要求,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繁琐环节和手续,2018年底前压缩办理时限20%以上。 

  三、如何推动网上办事 

  大力提高网办事项比例。逐步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市)政务服务网上受理、转办和反馈,2018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强化网络信息支撑。加快人社系统互联网服务支撑平台、自助服务运行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个人身份认证平台等基础平台建设,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 

  推进电子档案应用。逐步推进实施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实现电子档案重复使用和网上流转,从而减少证明材料。凡是政府部门产生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需要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 

  四、改革后政务服务模式有哪些变化? 

  全面推进“四个一”集成服务。即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科室、单位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20189月底前,率先在社保缴纳、劳动就业等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配合完成人社部门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 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完善帮办(代办)制度,窗口审批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 

  五、改革后监管方式有哪些变化? 

  一是监管职责更明确。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 

  二是强化事中监管。加强对取消、下放和委托事项的监管,加强制度保障和人员培训,防止权力下放“自由落体”“消化不良”;加大对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办理事项的抽查力度,追究提供虚假材料者的法律责任,降低改革风险;重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手段创新过程监管方式,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健全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其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扩大至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执法领域,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推进一体执法,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执法,避免多头执法;强化信用监管,将“信用潍坊”“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红黑名单信息嵌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进行比对,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力度。 

  • 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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